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北京印刷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首页 »学生工作 »表彰奖惩 » 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院概况
         学院介绍
         现任领导
党建之窗
         基本概况
         支部活动
新闻公告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人才培养
         本专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科学概况
         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
         科研获奖
师资队伍
         学术创新团队
         教授
         讲座教授
         骨干教师
产业动态
         业界动态
         高教动态
         印刷装备
         数字出版管理
         数字媒体技术
         学生作品
学生工作
         信息公告
         学生活动
         就业工作
         表彰奖惩
资源共享
         课件
         文档下载
         软件资源
对外合作
         校友风采
         实践基地
         联合实验室
         联合研究所
表彰奖惩

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1-12-16 来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作者:杨平 点击:

按照《北京印刷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2012届研究生中开展相关评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

二、奖励金额

优秀研究生奖奖金6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金为800元,优秀毕业生奖奖金为1000元。

三、评选范围

2012届全体研究生

四、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人数确定以下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

干部

优秀

毕业生

机械电子工程

1

1

2

信号与信息处理

1

1

2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关心集体;

2、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设计艺术学学生不低于396分)。

3、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满足以上三条要求;

2、在校期间担任班级、党支部或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和活动,成绩显著;

六、评选程序

1、由2012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自荐,向学工组提交《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评优登记表》、《北京印刷学院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和成绩单。

2、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11221上午1130之前。

3、二级学院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综合导师意见及平时一贯表现,确定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4、二级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七、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

2.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

按照《北京印刷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2012届研究生中开展相关评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

二、奖励金额

优秀研究生奖奖金6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金为800元,优秀毕业生奖奖金为1000元。

三、评选范围

2012届全体研究生

四、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人数确定以下名额分配方案

专业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

干部

优秀

毕业生

机械电子工程

1

1

2

信号与信息处理

1

1

2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关心集体;

2、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设计艺术学学生不低于396分)。

3、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满足以上三条要求;

2、在校期间担任班级、党支部或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和活动,成绩显著;

六、评选程序

1、由2012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自荐,向学工组提交《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评优登记表》、《北京印刷学院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和成绩单。

2、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11221上午1130之前。

3、二级学院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综合导师意见及平时一贯表现,确定初步人选,进行公示;

4、二级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七、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

2.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

 

 

 

 

 

 

 

信息与机电学院

20111216

 

 

 

 

 

 

 

信息与机电学院

20111216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邮编:10260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25号
网站设计:必胜网 信息维护:康丽华 klh@bigc.edu.cn  反馈投诉  网站地图